淘特对滥用会员权利特指会员滥用、恶意利用淘特所赋予的各项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淘特平台运营秩序的行为。出现以上违规行为的商家,淘特将收回或要求返还会员获得的不当利益(如红包、权益、优惠资格等);
对滥用权利产生的订单采取销量不累计、关闭订单等措施。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限制买家行为、查封账户等措施。
规则解读:
一、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淘特平台运营秩序的行为,具体指什么?
包括但不限于:
(一)利用他人的行为瑕疵,以发起投诉、给予差评等手段威胁他人,索取不当利益;
(二)恶意使用无效的或不准确的收货地址和(或)收货人信息,导致卖家无法按时发货,妨害淘特平台运营秩序;
(三)利用一个或多个账户,在短时间大量拍下商品不付款,导致卖家商品下架,影响卖家正常经营秩序;
(四)欠缺交易意愿,恶意利用退款流程的便利性以实现其他牟利目的,购买商品后异常频繁地发起退款,影响正常的交易秩序。
(五)卖家滥用淘特所赋予的工具(如云标签),妨害淘特平台运营秩序。
二、如发生滥用会员权利行为的,淘特将采取哪些措施?
对排查到的滥用权利的会员,淘特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公示警告、下架商品、屏蔽订单异常留言、限制投诉、延长交易超时、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限制违规/异常交易的评价工具使用、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买家行为、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布商品、关闭订单、监管账户、限制会员登录、查封账户等处理措施。
三、限制投诉指什么?
禁止会员发起投诉、驳回已发起的投诉,禁止会员申请淘特客服介入等。
四、对于滥用权利的会员,规则中的处理措施将如何执行?
一般情况下,我们对滥用会员权利行为的措施将针对具体实施该行为的账户执行。
但在某些场景下,特别是在恶意行为产业化的滥用会员权利行为中,行为人的专业化程度较高,他们通常使用多个账户分工协作实施恶意行为,对于这种“多账户联合实施恶意行为”的情况,我们将对参与共同实施恶意行为的账户依照上述规则执行处理措施。
规则于2021年11月16日进行公示通知,2021年11月23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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