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淘宝开店就要和买家进行交易,而秉承着顾客是上帝的态度,商家对于前来咨询购物的买家就要态度和善才行。不过这样不能避免有时候和买家产生矛盾的,因此就会遭受买家的投诉了,那么淘宝店铺投诉了会有什么提示吗?怎样应对?
淘宝店铺投诉了会有什么提示吗?
有的,根据淘宝规定,当买家对卖家发起投诉后,进入卖家举证阶段,投诉阶段卖家只会显示被投诉的问题和类型,而无法得知投诉人的信息,卖家举证后小二会根据举证力度决定是否让投诉方继续追加举证。如果投诉成立,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扣分、降权、下架甚至删除宝贝或者全店降权等处罚,如果不成立对店铺就没有什么影响的。
商家即便是小心谨慎应对,也还是可能在店铺后台收到弹出的行政投诉通知,如果一旦收到通知,应该如何进行应对?
首先需要进行判断,投诉的理由是否成立,也就是作为商家,我们是否存在合理抗辩的空间。收到投诉了,不代表商家就一定违规了,作为被投诉人,应该积极进行举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曾经代理过一起行政投诉案件中,商家被投诉不正当竞争,最后通过举证,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了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其次,如果投诉人并非是消费者,购买商品也并非为生活所需,甚至是以投诉作为获利工具的职业投诉人,那么根据2019年11月30日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也就是把投诉的范围限定在“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中。
如果上述条件均不符合,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首先需要第一时间进行整改,避免违法后果扩大。其次,商家可以关注所在地行政部门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有部分省市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对于部分违法行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免于处罚。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浙江省在适用告知承诺制执法监管事项清单中规定:广告主违法发布广告,属于《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关于广告监管执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情形的,适用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就是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给予改正的机会。
浙江省《适用告知承诺制执法监管事项清单》规定了67种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错免罚”, 上海、天津、湖北、深圳、重庆、成都等地也通过不同形式发布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如果违法行为属于免罚清单范围内,通过及时整改和积极主张举证,首次可以免于处罚。
因此,如果商家确有违法行为,就可以通过积极主张举证,降低处罚的程度和罚款和额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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