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开放平台电脑办公、数码、手机通讯招商激励政策
2022-05-06 22:11:50 7690浏览
京东开放平台主营下述类目的POP-SOP模式商家(京喜业务、京东极速版、京东国际、京东小店商家除外)。

为引进多元化商家入驻京东开放平台,帮助商家快速成长,京东开放平台拟对部分类目开展新入驻商家资费激励政策,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京东开放平台电脑办公、数码、手机通讯招商激励政策

一、参与商家及类目

京东开放平台主营下述类目的POP-SOP模式商家(京喜业务、京东极速版、京东国际、京东小店商家除外)。

二、平台使用费返还政策(办公耗材、办公设备、外设产品、对讲机类目):

1. 执行周期:2022年5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具体政策:在执行周期内完成入驻开通并缴费的店铺,入驻后次月起3个月内指定三级类目的累计有效销售额达到类目销售额目标的,达标次月返还3个月平台使用费(3000元)至店铺对应的京东钱包账户。(举例:如办公耗材商家5月入驻开通店铺并缴费 , 6+7+8 月销售额达成10万,9月即返还3个月的平台使用费)

指定类目销售额目标

注:

(1)不同档位的激励规则不叠加,店铺最多可减免3个月平台使用费;

(2)若新商家于执行周期内入驻并开通多家店铺,仅限第一家店铺可享受上述激励;

(3)有效销售额以京东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且执行期间的商家的有效销售额(GMV)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使用京东优惠券/京东E卡、京豆等抵扣形式的订单,京东优惠券/京东E卡、京豆等抵扣的部分货款不计入有效销售额;

2)退货的货款金额不计入有效销售额;

3)经销商的订单金额不计入有效销售额(“经销商”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将从商家处采购的商品转手向任何第三方销售的组织及个人,或以自身名义代任何第三方在商家处购买商品并赚取差价的组织及个人。对于以分销为主要渠道的商户其分销商订单金额除外,具体以京东判断为准);

4)订单运费不计入有效销售额;

5)在执行周期内已参与其他激励政策或其他优惠政策的金额不计入本协议的有效销售额;

6)其他京东认为不宜计入有效销售额的部分。

三、广告费返还政策(文具、智能设备类目)

1. 执行周期:2022年5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 激励规则:在执行周期内完成店铺开通并缴费的商家,可享受次季度广告费返还,具体标准如下:

文具类目:新商家入驻后次季度的有效累计销售额大于5万,则返还次季度广告费的50%至该商家的京准通账户。

智能设备类目:新商家入驻后次季度的有效累计销售额大于15万,则返还次季度广告费的50%至该商家的京准通账户。

(举例:文具某商家5月入驻,次季度(7月、8月、9月)店铺累计销售额大于5万,则返还次季度(7月、8月、9月)广告费的50%至商家的京准通账户。)

四、阶梯保证金政策(文具类目)

1. 执行周期:2022年5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 激励规则

在执行周期内完成店铺开通并缴费的商家,可享受:

1)入驻时保证金降低至1万元;

2)商家需根据三级类目月度成交总额标准补缴保证金:成交总额>3万元,次月需补缴保证金至3万元。

五、补充说明:

1. 违约责任:若商家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如**、套券等)获取本协议激励的,京东有权取消商家因此而获得的全部激励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已给予商家激励的,则京东可自任意一笔待与商家结算的款项中或商家已缴纳的保证金(如有)中直接扣除激励金额,不足以抵扣的,京东有权继续追偿。

2. 若商家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请联系 dnsm-zhaoshang1@j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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