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内容中强调,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严禁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本次京东平台规则部编写的《虚假宣传蓝皮书》,是零售行业内首次关于商品虚假宣传类场景以及部分违规宣传场景解析的全面整合,希望对所有网络交易经营者的合规经营有所帮助。
适用范围:本章节为3C办公用品,适合经营3C办公用品的自营和第三方合作平台商家。
1、3C办公用品—规格参数/单位尺寸
移动电源容量单位统一为安时(Ah)或毫安时(mAh),禁止出现与电源毫安数无关的数字混淆视听,如:50000M,80000M等。规格参数需如实标注电池容量与额定容量,禁止虚标容量。
*电池容量是衡量电池性能的重要性能指标之一,电池容量按照不同条件分为实际容量、理论容量与额定容量。电池容量是指电池存储电量的大小。额定容量是指铭牌上所标明的电机或电器在额定工作条件下能长期持续工作的容量。
2、 3C办公用品—防蓝光/护眼
合规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宣称防蓝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建议提供权威有效的防蓝光检测报告证明。
3、3C办公用品— 产品性能数据
合规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涉及具体功能数据需提供相关数据来源或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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