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书商家发布商品需要注意什么?有何规则?
2022-10-26 21:44:13 17839浏览
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商家违反本规则发布商品的,平台将视情形按照《小红书第三方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处理。其他规则有商品发布特殊要求的,从特殊规定。

在小红书开店的商家应按照小红书系统要求进行商品发布,且严格遵守相关平台规则,才能有效经营店铺,本次就让我们来看看《小红书商家商品发布规范》吧!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小红书发布商品的商家。

第二条【效力级别】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商家违反本规则发布商品的,平台将视情形按照《小红书第三方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处理。其他规则有商品发布特殊要求的,从特殊规定。

第二章 商品发布基本规则

第三条【发布流程】商家应当按照小红书系统设置的流程和要求发布商品,部分高违规风险的商品须通过审核后方可展示。

第四条【发布要求】商家发布商品,应当严格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一)商家应当对商品作出完整、一致、真实的描述。

1.完整性:为保证消费者更全面的了解商品,购买商品时拥有充分知情权,商家应在发布商品时完整明示商品的主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本身(基本属性、规格、保质期、瑕疵等)、品牌、外包装、发货情况、交易附带物等。

2.一致性:商品的描述信息在商品页面各版块中(如商品标题、主图、属性、详情描述等)应保证要素一致性。

3.真实性:商家应根据所售商品的属性如实描述商品信息,并及时维护更新,保证商品信息真实、正确、有效;不得夸大、过度、虚假承诺商品效果及程度等。

(二)商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

(三)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协议或规则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与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符,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内容;

-使用代表党和国家形象的元素,或利用国家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等,进行销售或宣传;

-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则中要求明示的内容,没有显著、清晰表示,如食品、化妆品类的临保商品应明示质保期或过期时间等;

-不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检测标准的产品,标识标志不合格(含三无产品),商标、品牌、材质符合性不合格,功能功效等项目不合格的产品;

-含有表示商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含有使用该商品能获得健康的表述。非保健食品宣传保健功能,或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其保健作用;

-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普通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的作用;

-与其他商品进行对比,贬低其它商品;

-含有“无效退款”、“XX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

-含有“100%有效”、“零风险”、“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性表述;

-含有有效率、治愈率等内容;

-利用和展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利用和展现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商品功效作证明;

-明示或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形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或者通过描述某种疾病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生担忧、恐惧,误解不使用广告宣传的普通食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

-使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难以理解的语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语言等描述该商品的作用特征和机理;

-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

-利用封建迷信进行普通食品宣传。宣称商品为祖传秘方等;

-含有“最高技术”、“最科学”、“最先进”、“最佳”、“国家级商品”、“填补国内空白”等绝对化或排他性的用语和表述的。

-商品描述中明示的责任条款,若违反法律和《小红书平台规则总则》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则这些条款无效,如:内容为单方面免除商家责任、将相关风险转嫁给消费者、或明显有失公平的条款;

若不违反法律和《小红书平台规则总则》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则这些条款有效,如:商家为了招揽生意,明示“假一赔万”的承诺,一旦违背则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兑现承诺;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四)不得发布侵害平台及第三方合法权益(如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易造成消费者混淆、使消费者误以为是其他品牌的商品或信息;

(五)不得以商品信息描述或实物包裹等方式发布或推送含有易导致交易风险的第三方商品或信息,第三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社交、导购、团购、促销、购物平台等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的名称、LOGO、二维码、超链接、联系方式、银行账号等信息;

(六)不得重复铺货,即店铺中同时出售同款或极其近似商品两件以上的;

(七)不得发布违反其他,如《小红书禁售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小红书平台商品品质抽检管理规范总则》等规则的商品或信息。

第五条【类目选择】商家应当根据所售商品,逐级选择正确的商品类目,不得将商品发布在与实际商品品类不一致的类目下。

第六条【类目准入】商家发布有资质要求的类目商品时,应遵守《小红书经营类目资质要求》中各类目的资质要求。

第七条【商品SPU数限制】商家在各二级类目下发布商品的数量有一定限制,具体详见《小红书商品数量资源管理规则》。如果商品发布数量超过限制数量,平台将下架超限商品。

第八条【商品标题】商品标题可包含商品品牌、商品品名、基本属性(材质/功能/特征)和规格参数(型号/颜色/尺寸/规格/用途/货号)等,不应包含其他无关品牌及无关信息。

第九条【商品图片】商家应根据系统提示和要求上传商品的主图、详情图等。图片应突出商品主体,清晰美观,不失真。

其中主图要求如下:

-主图图片必须达到3张及以上,最多不超过9张。

-首张主图必须为商品正面实物图,能清晰看到商标及商品名称等信息。不许出现图片拼接、水印,不得包含促销、夸大描述等文字说明(如需使用促销信息,只能使用小红书官方商品戳)。

-主图中必须有清晰平整可放大的商品标签图,能清晰展示产品名称、产品编号、主要原料、营养成分表(如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生产商系境外企业的无需提供)、执行标准、贮存条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如果不能完全展现,则在其他主图中展现(可使用设计图等,但必须和实际包装内容一致;

产品名称、产品编号、配料表、营养成分表必须文字/数字清晰可识别,无任何遮挡修改)。

第十条【商品类型】商家应按照商品实际情况,描述商品类型为全新或二手、预售、现货、拍卖、一口价等类型。

第十一条【商品SKU与库存】SKU即Stock Keeping Unit(库存量单位),是指商品的销售属性集合,供消费者在下单时点选,如“规格”、“颜色分类”、“尺码”等。商家编辑SKU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商家发布商品须遵守销售属性,合理编辑SKU,不得在属性中标注或发布与属性无关的信息。

(二)不得利用SKU价格引流,不得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

第十二条【商品价格】商家发布商品价格,应遵守《小红书商品价格管理规范》。

第十三条【发货时间】买家付款后,商家须根据买家的需求和自身的服务能力,填写真实发货信息并完成发货。

第十四条【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家应按照《小红书第三方商家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范》选择并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

第三章 违规处理

第十五条

如违反第二章第四条“商品发布规则”的,或者出现被政府机构、监管、媒体、消费者投诉或者曝光等情况,根据《小红书第三方商家管理总则》和《小红书第三方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

小红书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商品发布或展示、下架或冻结商品、扣分、扣除保证金或货款、屏蔽店铺、清退商家等措施。小红书的处罚措施不免除商家应违规发布商品所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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