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国际站今日发布关于商家有责纠纷率指标统计口径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维护平台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与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严肃买卖双方履约责任,平台对现有纠纷率指标进行优化,变更指标为商家有责纠纷率。
公告显示,适用范围:平台全部入驻商家。商家有责纠纷率:近180天支付经平台仲裁商家全部或部分责任的纠纷订单和因商家责任纠纷退款的订单数/近180天支付的订单数。以上订单均为信用保障订单。
经过平台仲裁,认定商家全部责任或部分责任的纠纷订单纳入计算;买家发起纠纷,平台仲裁未介入或介入后撤销的纠纷退款订单纳入计算。
但除以下几类情况:发货保障、到货保障、无忧退、2小时无理由退款等类型发起的纠纷订单不纳入商家有责纠纷率指标计算;
买家发起纠纷退款的原因为“买家采购计划有变”、“采购细节与供应商不一致”、“我们已经达成共识,供应商将重新起草新订单”、“订单信息(地址/电话等)填写错误“、”找到更合适的商品“、”我不想再买了“等类型原因的纠纷订单不纳入商家有责纠纷率指标计算。
自2023年2月1日起,买家发起的纷退款订单根据上述统计口径纳入商家有责纠纷率指标计算,纠纷发起时间早于该时间的纠纷订单不纳入该指标计算。
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买家变更或选择与实际纠纷情况不符的纠纷退款原因。如平台收到买家类似投诉或举报,将对违规商家视违规严重程度处以包括不限于限流、临时关闭账号、永久关闭账号等处罚。
属于商家责任的纠纷退款原因包括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质量问题、未按约定时间/方式/地点发货、货描不一致/货物与约定不一致、涨价、涨运费、假货、买家无法联系供应商、缺货、扣关等方面纠纷原因。
具体认定与统计以实际公布纳入指标计算的订单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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