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特农药行业管理规范
2023-04-10 21:25:25 10060浏览
此次规则新增将于2023年4月7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3年4月14日正式生效。

为规范淘特农药行业的经营秩序,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平台拟新增《淘特农药行业管理规范》。

此次规则新增将于2023年4月7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3年4月14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点:新增《淘特农药行业管理规范》,规定了卖家准入资质、商品发布要求、禁售名录等。规则正文如下: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以下类目发布商品的淘特卖家:

鲜花速递/花卉仿真/绿植园艺>>园艺用品>>花卉药剂。

第二条【准入及清退】

第三条【商品发布要求】

(一)不得发布农药禁售清单中的商品,且不能以变异词、同义词等形式规避;

(二)不得发布非特定生产企业生产的部分高危类农药商品;

(三)不得发布未经授权的灭鼠剂商品;

(四)须填写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批准文号(简称“证号”)及农药产品生产企业名称,其他属性将根据卖家填写的上述信息自动在淘宝农药商品数据库(简称“农药商品数据库”)中匹配并锁定。

如证号下对应的农药商品未在农药商品数据库中,卖家首次发布该商品,须提供以下信息并经审核确认后,该证号下的固定属性将纳入农药商品数据库。

1.产品图:须体现完整的品牌、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毒性、性能、用途、净含量、登记证号、产品标准证号、生产批准文号、生产企业名称、使用方法、贮藏方法、注意事项等;

2.资质图:须提交农药登记证或中国农药信息网登记信息截图;

3.须如实填写农药名称、剂型、毒性、成分及含量、防治对象等信息。

《淘特农药行业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一、农药禁售清单如下:

1、下列农药不得销售:艾氏剂、胺苯磺隆单剂、甲磺隆单剂、胺苯磺隆复配制剂,甲磺隆复配制剂、八氯二丙醚、百草枯、苯线磷、除草醚、滴滴涕、狄氏剂、敌枯双、地虫硫磷、毒杀芬、毒鼠硅、毒鼠强、对硫磷、二溴氯丙烷、1,2-二溴乙烷、氟乙酸钠、氟乙酰胺、福美甲胂、福美胂、汞制剂、甲胺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六六六、氯磺隆、铅类、三氯杀螨醇、杀虫脒、砷类、甘氟、特丁硫磷、蝇毒磷、治螟磷、胺吸磷、百治磷、苯硫膦、虫线磷、地胺磷、丁硫环磷、毒虫畏、对氧磷、发硫磷、丰索磷、甲硫磷、久效威、甲基硫环磷、氯甲硫磷、扑杀磷、杀鼠醚、速灭磷、威菌磷、溴敌隆、乙拌磷、异艾氏剂、异狄氏剂、甲拌磷、内吸磷、涕灭威、硫环磷、克百威、氯化苦、2,4-滴丁酯、甲基异柳磷、磷化铝、硫丹、灭多威、灭线磷、杀扑磷、水胺硫磷、溴甲烷、氧乐果、丁酰肼、毒死蜱、氟虫双酰胺、氟虫腈、氯唑磷、氰戊菊酯、三唑磷、C型肉毒梭菌毒素、D型肉毒梭菌毒素、氟鼠灵、敌鼠钠盐、杀鼠灵、溴鼠灵、丁硫克百威、乐果、乙酰甲胺磷、氟苯虫酰胺。

2、危险化学品不得销售,危险化学品即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名录》。

二、“不得发布非特定生产企业生产的部分高危类农药商品”如何理解?

1、部分高危类农药商品,包括但不限于灭生性除草剂,如敌草快、草甘膦、草铵膦等。

2、特定生产企业不包括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质监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或阿里系平台抽检含有违禁成分的生产企业,具体名录详见下表《淘特农药特定行业生产企业名录》。

3、卖家发布商品时,如商品对应的生产企业未在特定生产企业数据库中,卖家须提供该商品对应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信息,包括生产企业承诺函、商品质检报告等;

经审核确认后,该生产企业将纳入特定生产企业数据库中,操作指南:

申请条件

(1)、如果商品对应的生产企业未在数据库中,卖家首次发布该商品时,需要进行申请。申请条件如下:

①生产企业范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国内知名企业等

②无非法添加禁用限用农药的承诺书(承诺书需要生产企业的公章)

③近1年内该生产企业的所有灭生性除草剂商品的质检报告

(2)、特定生产企业申请入口

①当新增农药spu出现错误提醒时,请到下面入口进行生产企业的申请

②特定生产企业提交入口。https://baike.taobao.com/create.htm

操作如下:

特别提醒:第一步请准确填写:生产企业名称(实物生产企业信息相一致),不要填写“农药特定生产企业-”前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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