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电商日前公告称,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近日召开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会上明确了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化妆品领域近期工作重点。
根据《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行动,自2023年7月7日起,平台针对国家相关要求,对化妆品资质管控要求如下:
若发布的商品为化妆品,请务必正确填写"备案/批准文号"属性项,核对填写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证号/非特化妆品备案证号、产品名称等信息与实物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相应产品信息的一致性。
同时,根据《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平台《“美妆”行业管理规范》中关于化妆品标签信息展示要求,请在商品第二张主图展示完整的化妆品中文标签信息;
能清晰的看到产品名称、备案/批准文号、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生产企业等信息;其中产品名称、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应当在其产品展示页面显著位置以文字形式展示。
自查重点,以“一号多名称”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情形。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产品名称的文字,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名称产生误解。
以“一号多商标”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情形。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商标以外的其他商标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商标的标识,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
以“一号多主体”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情形。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相关词语,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
平台会按照管控要求对在售的化妆品进行巡查,对未按照要求填写或展示化妆品备案编号/注册证号或者冒用、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的商品,平台将依据违规行为具体情况采取包括不限于“店铺清退”、“冻结货款”、“扣除违规所得货款/违约金”等处罚。
整改方面,若商家当前出售的化妆品所填写证号与产品不一致,需先下架商品修改正确后方可重新发布商品。
商家可以重新编辑自己发布的化妆品商品,在发布时,填写正确的"备案/批准文号"属性项;
若商家商品为特殊化妆品,编辑属性时,属性项“是否为特殊用途化妆品”请务必选择“是”,并填写属性项“备案/批准文号”。
若商家出售的商品为套装类商品,属性"备案/批准文号"填写主要商品,其余商品证号信息可以在商品页面展示;特妆和非特妆组合的套装,属性填写特妆证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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