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平台营销规则,淘宝天猫平台于2023年7月15日陆续开始针对淘宝、天猫商家不一致的营销规则进行统一,具体规则变化如下:
1、生效规则1
影响工具:所有店铺级【含通过第三方服务商(ISV)开发的营销工具设置的店铺级优惠】、跨店级优惠
变更内容:如店铺内存在多个同一工具设置的活动,且活动圈选商品不重叠,当消费者下单时多个商品时均满足对应活动门槛多个活动均可同时生效
店铺营销案例:以N元任选为例,店铺内商品A参加N元任选活动1:100元选3件;商品B参加N元任选活动2:200元选5件,消费者下单商品A买3件,商品B买5件合并支付时可以生效优惠。
跨店工具案例:以品类券为例:商品A、商品B、商品C单品优惠后价格分别为191元、8元、9元,A和B参与品类券活动1(满199-30),B和C参与品类券活动2(满9-8),消费者同时下单A&B&C合并支付时,可以生效优惠。
2、生效规则2
影响工具:所有店铺级【含通过第三方服务商(ISV)开发的营销工具设置的店铺级优惠】、跨店级优惠
变更内容:活动1生效时,活动2无法生效,商品a,商品b分别参加1、2两个活动,当消费者合并下单时,若满足活动2生效条件则可正常生效,不再以单个商品决定整笔订单是否生效活动
店铺工具案例:店铺内有多款商品在售,商品A参加某活动1,商品A、B参加100元选3件的N元任选/赠品活动;
活动1生效时N元任选/赠品活动无法生效,消费者下单商品A(1件)、商品B(3件)合并支付时可以生效N元任选/赠品活动嘛?
跨店工具案例:以品类券为例,商品A、B参加活动1,商品B、C参加品类券活动2。若商品报名活动1,该商品已报名的品类券活动2无法生效。问消费者下单a&b&c合并支付时可用生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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