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内电商的排头兵,京东、阿里两大电商巨头的恩怨纠缠,近日有了一审判决结果。
据“京东黑板报”12月29日发布的“胜诉声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京东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二选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对京东造成严重损害,并判决向京东赔偿10亿元。
针对京东公告的“二选一”案件结果,阿里巴巴在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表示:已获悉此消息,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但对于是否上诉的问题,阿里巴巴并未明确表态。
公开资料显示,京东和阿里有关“二选一”的争议最早可追溯至2013年。2013年,京东曾公开表态商家被阿里巴巴强迫“二选一”;2015年,京东向原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2017年,双方对簿公堂,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阿里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请求,认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作为平台经济的两大代表性企业,两大巨头阿里巴巴和京东之间的竞争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在“双11”“618”等大型营销活动中,双方的竞争趋于白热化,同时也滋生了诸多乱象。
早在2020年底,针对“双11”前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购先提价后打折、虚假促销、诱导交易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调查后对京东、天猫、唯品会分别罚款50万元。
2021年,平台经济迎来“强监管”政策元年,2021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处罚决定书,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
然而,在阿里和京东打得不可开交之际,近年来,拼多多弯道超车,闯出一条生路,市值一度超过阿里。
“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伴随抖音、快手、小红书等“新电商三兄弟”崛起,李佳琦、小杨哥、董宇辉等成为各个平台“顶流”,“猫拼狗”的“铁王座”岌岌可危。传统电商巨头产生了一种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不得不与“新电商”卷入流量缠斗。
如今,京东诉阿里巴巴“二选一”案的一审判决,为电商江湖从三足鼎立到群雄逐鹿的演变,提供了新的注脚。
值得玩味的是,在发出胜诉声明之后4小时后,京东在其跨年活动的宣传文案中,打出了“不止10亿!跨年来京东,分千万份实物好礼!”等标语,不知是巧合还是有意为之,“10亿元”红包似乎与“10亿元”赔偿遥相呼应。想必,阿里巴巴不会轻易咽下这口气,电商江湖将演绎出什么样的新剧本,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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