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跨境电商发展的新规出台了!
2017-02-17 17:32:32 2532浏览
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税制已实施一周时间,政策调整初衷是为了减少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同时吸引更多消费者从个人代购转向阳光海淘。

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税制已实施一周时间,政策调整初衷是为了减少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同时吸引更多消费者从个人代购转向阳光海淘。14日,记者从浙江省商务厅获悉,近日,浙江省商务厅联合浙江省财政局、质监局、国税局等七个部门出台了《浙江省大力推进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描绘了该产业发展的未来蓝图。

《意见》明确,争取到2020年,浙江省有50个以上产业集群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跨境电商发展模式和较完备的产业体系,建立海外销售自主品牌和渠道,实现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出口50亿美元以上。

近年来,跨境电商的迅猛发展打通了出口企业与国外消费者的直接联系,融入境外零售市场体系,已成为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

浙江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表示,大力推进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对浙江省深度融合世界经济发展格局,抢占国际贸易竞争制高点、推动外贸和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该《意见》指出,浙江将从主体培育、模式创新、品牌打造、产业链构建、境外物流配送、营销服务体系建设和监管服务创新等方面着力,推动一批外向度高、国际消费市场潜力大的产业集群和优质产品大力发展跨境电商。

同时,《意见》还从三大方面明确了工作任务:加强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应用培育,重点培育一批适合开展跨境电商的产业集群,着力培育一批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提升产业集群标准质量水平,全力打响“浙江制造”品牌;加强配套服务体系建设,从知识普及、人才培养,到跨境电商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和对接。

浙江省商务厅方面表示,下一步将开展浙江省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联合财政、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加强政策措施研究,探索建立新型跨境电商业务体系和监管体系,为浙江省跨境电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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