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跨境保税模式仍需通关单
2017-02-17 17:02:53 3775浏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对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通关单的政策做了进一步说明。在该说明中,质检总局强调了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的属性为“货物”,检验检疫应依法签发通关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对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通关单的政策做了进一步说明。

在该说明中,质检总局强调了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的属性为“货物”,检验检疫应依法签发通关单,只有跨境电商直购商品可以免于签发通关单。说明中指出,实际上,需要通关单的产品只占正面清单的36%,同时,为了提高通关效率,质检总局在通关单的管理上会采取一系列便利措施。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一、按照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进口法检货物应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办理海关通关手续。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明确了跨境电商商品的货物属性,检验检疫应依法签发通关单。

二、为提高跨境电商商品通关效率,质检总局在通关单管理上采取了相应的便利措施。

1. 通关单仅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中的网购保税商品。而对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中的直购商品,免于签发通关单。

2. 将通关单的签发环节设定在“一线”,避免在“二线”出区时对小包裹逐个签发通关单,缩短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

3. 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检验检疫机构将通关单电子数据直接发送海关,尽最大可能实现通关单无纸化,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4. 清单内仅有约36%的编码在“法检目录”内,需要凭通关单验放,其余都不需要通关单即可办理海关通关手续。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称,近期有关“跨境新政或将暂缓一年执行”、“部分地区可能免通关单”的传闻不断,这份《质检总局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通关单政策的说明》相当于是对此做了一个回应或紧急解释。“这说明质检总局对新政是支持的,并表示通关单的签发已有了便利流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通关效率可以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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