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迷”境外网购枪支“海淘”变成走私
2017-02-17 16:57:12 6217浏览
近日,张家港海关缉私分局侦破一起枪支走私案,缴获各类枪支13支。涉嫌多次从境外购买枪支并协助他人购买的“军迷”李某被立案侦查。今年初,张家港海关缉私分局发现线索,有人通过网购走私枪支进境,海关缉私警察迅速展开调查。

近日,张家港海关缉私分局侦破一起枪支走私案,缴获各类枪支13支。涉嫌多次从境外购买枪支并协助他人购买的“军迷”李某被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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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疑快递单锁定嫌疑人

今年初,张家港海关缉私分局发现线索,有人通过网购走私枪支进境,海关缉私警察迅速展开调查。

摸排中,海关缉私警察在快件公司发现了一张奇怪的快递单。这张快递单上所留的收件人姓名为化名,电话号码已停用,收货地址是假门牌号。海关缉私警察当即联系快递公司经办人员,得到的答复是:快件为货主自取,已无法回忆当时的取件情况。

经过进一步细致排查,海关缉私警察最终锁定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李某家境殷实,自己创办了2家公司,对枪支非常痴迷,工作之余经常参加一些射击俱乐部的活动,也会买一些枪支在俱乐部玩。

李某是狂热的军事迷。起初,李某仅在中小学附近的一些文具店买玩具枪。出差时,他也会去当地的文具店转转,买玩具枪收藏。渐渐地,他觉得收藏玩具枪不过瘾,开始在网上寻找购枪途径,并很快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境外卖家,开始向其购买产自日本或台湾地区的枪支。

与境外卖家合谋逃避查缉

2015年初,李某以2800元的价格向境外卖家订购了一支台湾地区产的PCP太极-蛮牛竞技手枪。

李某对我国的枪支管理规定非常清楚,采取了各种手段逃避查缉。通过与卖家合谋,李某先将买枪的钱付给卖家,再向卖家提供化名、非本人的外省市手机号码与虚假收货地址等信息,并要求卖家把货物品名写为“化妆品”。为不留痕迹,李某都是通过银行自动存款机,以现金的方式存到卖家在即时聊天工具中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上。卖家收款发货,并第一时间把快递单号通知李某,李某紧盯物流信息,货一到张家港就主动去快递公司自行提货。

此后,李某又通过网络途径向境外卖家购买产自日本和台湾地区的枪支。此外,李某还非常热心地协助其他“枪友”从境外网购枪支。

2015年底,李某将自己与卖家的联络方式借给“枪友”梁某使用,并帮梁某代付购枪款7500元。卖家将枪拆散,然后通过不同的快递公司分3次邮寄给梁某。

有4支枪被鉴定为真枪

今年4月,张家港海关缉私警察在地方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找到了正在公司上班的李某。李某办公室的橱柜上挂满了造型各异、外形逼真的长枪短枪,种类多达10余种,犹如一家小型枪支专卖店。经过搜查,海关缉私警察共缴获各类枪支13支,BB弹若干发,并把李某带回审讯。

随后,苏州市公安局对这些枪支进行鉴定,认定其中的4支为法律意义上的真枪。

走私枪支该当何罪?

据张家港海关缉私分局负责人介绍,根据法律规定,走私仿真枪达到一定数额的,就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将会受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而走私的仿真枪一旦被鉴定为枪支,比如常见的气枪数量达到2支即可入刑,这将构成走私武器罪而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枪支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被判处死刑,并没收财产。

海关提醒广大军事迷和进出境旅客,要严格遵守我国枪支管理规定和进出境管理规定,慎重玩枪;在从境外购买、携带玩具枪入境之前,一定要先弄清在境内是否属于仿真枪或枪支,免得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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