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放宽自贸区投资限制,调整51项规定
2017-02-17 16:38:02 3113浏览
在放开投资的相关政策上,我国四大自贸区又迎来了新一轮调整。昨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自贸区有关的51项规定做出了调整。

在放开投资的相关政策上,我国四大自贸区又迎来了新一轮调整。昨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自贸区有关的51项规定做出了调整,其中提出,在自贸区内,允许外商独资钢铁生产企业、设立经营娱乐场所、从事盐的批发业务等。未来,天津、上海、福建和广东四个自贸区还会根据具体情况,将规定进一步细化。

外商可独资经营钢企

《决定》指出,我国将暂时停止实施外商投资钢铁行业原则上不允许外商控股的要求,以及对外商的资质要求,允许设立外商独资钢铁生产企业。

此前,外商在华投资钢铁行业一直有所限制。据2005年出台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规定,外商投资我国钢铁行业,原则上不允许控股,要想进行投资,也需达到普通钢年产量千万吨以上、具备强大资金实力、不布新点等多重标准。去年初,我国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取消了外资进入钢铁行业的股比要求,为外资控股钢铁企业开辟了道路。但直到《决定》出台前,外资进入我国钢铁行业仍然需要与中国企业合资、合作。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告诉北京商报记者,钢铁行业允许外商独资是大势所趋,今后,外商独资的范围还会进一步加大。钢材分为普通钢和特种钢两种,目前,我国普通钢的生产技术十分纯熟,产能严重过剩,特种钢材需求量大,但由于我国生产技术较为落后,无法生产。有业内人士分析,允许外商独资后,我国钢铁企业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对此,韩晓平表示,外资独资更青睐特种钢材市场,“这与我国大部分钢企的市场定位都不同,因此不会产生太大的冲击”。

除了钢铁行业之外,在矿井瓦斯、盐的批发业务、高铁设备研发、船舶运输、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等方面,都将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在自贸区内从事。韩晓平表示,外企在矿井瓦斯的前期开发、中期利用和后期关闭再利用方面的技术都十分先进,这是中国企业暂时无法达到的。

外商独资经营娱乐场所扩围

昨日《决定》还指出,我国将暂时停止实施上述内容,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提供服务,并由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本次的实施范围是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前几年,我国娱乐场所曾有一股“合资热”的浪潮,但由于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的不合拍,许多外资纷纷撤出,“大部分娱乐场所的合资双方都分道扬镳了,很少有合资长久的”。

对于娱乐场所放开外资独资,陈少峰持审慎的态度,他表示,现在许多大型娱乐场所的投入成本都比较高,而且回报率较低,对外资就不具备很强的吸引力,“以电影院为例,目前许多娱乐场所的运营、人力、土地和房租成本都在与日俱增,压力越来越大”。另外,据业内人士透露,消费能力较强的一线城市热门地段,电影院已经接近饱和,投资回报率不高,回报周期也很漫长,外资独资进入后,是否能从市场中分得一杯羹,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自贸区被指“高开低走”

2013年,我国第一个自贸区在上海成立。2014年,广东、福建、天津三地获批成为第二批自贸区。有业内人士指出,随着我国类似的“经济区”越来越多,自贸区的优势相比于之前有所回落。如果不能继续发挥政策上的示范作用,经济贡献程度也不能大幅领先,自贸区恐陷“高开低走”的态势。

对此,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自贸区更多的意义不在于它的“轰轰烈烈”,而在于它的接地气和可复制性,“自贸区是利用好各地的地域优势,来进行试点改革,最重要的是进行试点的内容可以复制到全国各地,确保试点政策未来的可持续性”。

不过白明也坦言,自贸区目前仍在磨合期,许多企业还需要一定的适应时间,成果才能完全释放。在这段时间内,白明建议,自贸区可以将部分手续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由此为企业节约成本和精力。此外,自贸区还可以“放开一线,管住二线”:放开国境线,境外货物可以自由出入境,管住自贸区和内地的中间线,货物从自贸区出入非自贸区要征税,由此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近日有消息称,第三批自贸区选拔也已经进入冲刺阶段。对此,白明表示,第三批自贸区的选拔将侧重于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其中,沿海的山东、江苏、浙江都具有很强的实力,中西部地区的四川和重庆的潜力也不可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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