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被冒领 卖家赔偿引热议:为啥不是谁弄丢了谁赔
2016-03-10 17:29:17 3450浏览
快递的电脑变砖头了、快递的手机莫名丢了……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网购,可是,总会有这样的新闻出现,就在前天,郑州高新区法院中心法庭还审理一起快递丢失事件,市民时先...

快递的电脑变砖头了、快递的手机莫名丢了……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网购,可是,总会有这样的新闻出现,就在前天,郑州高新区法院中心法庭还审理一起“快递丢失”事件,市民时先生从卖家买了4部苹果5S手机,最后手机没等来,还打起了官司。

而就在该案庭审当天,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杨临萍表示,消费者网购的货物在交付过程中被他人冒领,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此解释也引发各方热议。

最高法: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判罚

在6月15日的通气会上,最高法公布了10起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关于消费者网购货物被人冒领的案件。

这个案子是一名消费者网购一台价值1.5万元的电脑,却在快递投递过程中被人冒领,消费者将快递公司和网店老板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网店老板赔偿消费者已付的电脑款1.5万元及邮寄费95元。

在最高法新闻通气会上,对这起冒领包裹导致的赔偿案件的判决的解释是:该判决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进行判决的。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只约束缔约双方当事人,快递公司将货物错交给他人,属于销售者与快递公司之间的运输关系。快递公司不应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故对消费者关于快递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

消费者:让没有错的店老板赔钱,我过意不去

“我觉得错在投递的快递公司,又不是网店老板丢的货,为什么要网店赔偿?谁弄丢了谁赔嘛!”随机采访到的大学生小吴说,“若要没有错的店老板赔我钱,我会过意不去的。”

“快递员送货多辛苦啊,这么辛苦还赚不了几个钱,你最后还叫人家赔那么多钱,这对他们不公平!”一小区楼下领着孙子玩的张先生则认为,相比快递员,店家更有能力进行赔偿。不过快递员的“责任”二字还是不能忘的。

网店老板:我会再把快递公司告上法庭

“我的货只要寄到了有破损、有漏发,你拍了照片发过来,我都会免费补发。”老刘在漠河开网店,谈到自己经营的俄罗斯食品网购生意,他表示快递路途虽远但保证质量。

关于此次最高法公布案例的判决,老刘表示难以理解:“我的货物到了,有破损,比如说苹果酱漏出来了,你没法吃了,我给你补发,没问题,这个虽是快递的责任,但为了我的名誉、我的口碑最后我也认了。”

“我的货发出去了,最后被人冒领了,这个是本可以避免的,是不应该发生的,如果发生了,要我赔偿,这个我不同意。”老刘表示,就算法院这么判,他赔了钱,“我肯定还会再把快递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我跟你快递公司是投寄关系吧?冒领这事等于你把我东西寄丢了对不?我不能告你快递公司?!”老刘反问道。

对货物冒领最后损失让店家来埋单,卖服装的网店老板许女士表示:“我肯定不乐意,我要打官司,我让法院查查我的货物哪儿去了,是不是我的责任。”

快递公司:以前也有赔过的

“以前很多案例最后都是判我们快递公司赔付了,前些年我们赔付的很多。”河南韵达速递有限公司总经理董明奇介绍,买家网上买完东西后,钱押到支付宝里了,此时,买家和卖家的实际接触也就结束了,接下来便是和快递公司打交道,如果没有实现交货,被别人冒领了,那么买家往往找的是快递公司,最后打官司的也都是把快递公司推上了被告席。

为何最后都是快递公司当被告呢?董明奇说,大家的惯有理念是:“东西我买了,钱我也付了,是你没把我的东西捎过来。”

“其实,也有许多是卖家出的差错。”董明奇介绍,比如店家登记买家电话时,错写了一个号码,“本来这个货物是给你的,结果快递员把电话打给张三(化名)了,张三说‘你拿来吧’。张三也并不是恶意的,但等快件来了,他一看这个皮衣比他买的皮鞋值钱多了,便见财起意,照单签了个名字,拿走了。”

最后的结果是,他们快递公司赔了买家一件皮衣,“因为发货方寄的就是皮衣,而收件人又没收到皮衣”。

一家圆通快递的投递点负责人表示,很多冒领情况确实责任并非完全在快递员身上。

“尤其是网购,很多收件人不写真名,写昵称,这就导致很大的隐患,因为快递员又不认识那个收件人,冒领的过来拿就有可乘之机。”该负责人说,“所以你说这个责任在谁?是不是因为这个卖家没有把收件人的信息写清楚,因为你写得越清楚,越详细,冒领的可能性就越小。”

快递公司老总:

这下好了

快递公司不用老背黑锅了

“这下好了,快递公司不用老背黑锅了。”昨天,董明奇谈到最高法的“表示”称“更公平了”。

“最高法的这个‘表示’对大家都有好处,不管谁错了,先投诉卖方,如是卖方把电话和地址弄错了,那么显然是卖方的责任,可真要是快递员弄错了,卖方可以和快递公司打官司。”董明奇说,这样双方的法律关系就很清晰了,因为快递公司和卖方有个运输合同,买家和卖方也有个协议的。

董明奇说,这样以后再发生类似的快递事件,“买家直接告的是商家,那就不用把我们快递公司一直拽进去了”。

河南中通速递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州快递协会会长张要仁也说:“此举只是把买方和卖方的责任关系给撇清了,买方收不到东西的可直接由卖家承担,但其实,我们一直是这样执行的。”

责任如何界定?张要仁举例说,如果你买的是钢笔,而里面的名称是圆珠笔或与内件不符的,那么属于卖家的责任;但卖家把货真价实的快件交到快递公司了,是快递公司在运输过程中给弄丢了,导致收件人没收到,那么是快递公司的责任;另外,如果是买家让你把快件放在指定的地方最后弄丢了,那么,买家应承担责任。

律师观点:

两套合同约束主体不同

一名律师表示,快递公司需要负责任的观点并没有错,但对于最高法的判决,各界存在一定的误解。

“实际上,购买方、销售方和快递公司之间构成了两组合同关系,买卖双方构成的是买卖合同,在此过程中只要货物没有交付,销售者就需要承担交付义务;而不论快递费用是谁出的,货物运输合同是由销售方和快递公司达成的,快递公司和购买方之间除了存在递送货物的事实行为外,并没有任何交易行为,也没有合同产生。”这名律师说,由于送货过程的疏忽造成损失后,购买方只能向有合同关系的销售方寻求赔偿,之后再由销售方向快递公司提出赔偿主张,如果销售方和快递公司签订了报价协议,则在快递公司赔偿销售方损失后,再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补偿快递公司的损失。

昨天,郑州中院的一名法官对此解释说,最高法公布的几起典型案例,对审理类似的案件,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但并不具有强制性,涉及具体的案例还需要视案件中的具体情节做具体分析和具体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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