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8月淘宝网在不同业务上对相关规则进行了变更和调整,请各位商家对应查看
1)新增《淘宝网全球购买手市场管理规范》公示通知(8月26日公示,9月2日生效)
2)淘宝网新增医疗服务类商品禁售规则变更公示通知(8月26日公示,9月2日生效)
3)淘宝网新增“未经淘宝许可的分期返还类商品”禁售规则公示通知(8月19日公示,8月26日已生效)
4)新增《淘宝网营销工具“店铺红包”使用说明》公示通知(8月16日公示,8月23日已生效)
5)新增《“淘宝汇吃”市场管理规范》公示通知(8月12日公示,8月19日已生效)
6)新增《淘宝头条平台管理规范》公示通知(8月9日公示,8月16日已生效)
7)新增《淘宝直播平台管理规范》公示通知(8月9日公示,8月16日已生效)
8)《淘宝规则》“违背承诺”(三)未按约定时间发货规则变更公示通知(8月9日公示,8月16日生效)
新增《淘宝网全球购买手市场管理规范》公示通知
为了维护淘宝网全球购市场的经营秩序,繁荣全球购市场,淘宝将新增“全球购买手”市场,同步新增《淘宝网全球购买手市场管理规范》。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6年9月2日正式生效。
主要新增要点如下:
1、本规范适用于入驻淘宝网全球购买手市场的淘宝网卖家;
2、明确淘宝网全球购买手市场的卖家准入标准、清退标准及退出再入驻标准;
3、明确淘宝网全球购买手商品及信息发布、行为规范相关要求。[阅读原文]
淘宝网新增医疗服务类商品禁售规则变更公示通知
为了规范淘宝网网购平台的市场管理秩序,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安心的网购环境,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满意度,淘宝网将对医疗服务类商品加强管控,对《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此次规则变更将于2016年9月9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点如下:
1、新增“医疗及健康相关服务”相关禁售规则。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天猫特定品类下的相关商品除外。
2、原本地化生活服务下二级类目“心理咨询”暂停准入,纳入上述禁售规则。对应《淘宝网生活服务市场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发布未经准入商品规则实施细则》同步调整。[阅读原文]
淘宝网新增“未经淘宝许可的分期返还类商品”禁售规则公示通知
为了规范淘宝网网购平台的市场管理秩序,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安心的网购环境,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满意度,淘宝网将对《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此次规则变更将于2016年8月26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内容:
新增“未经淘宝许可的分期返还类商品”禁售规则。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阅读原文]
新增《淘宝网营销工具“店铺红包”使用说明》公示通知
为维护“淘宝网营销活动”正常运营秩序,保障 “淘宝网营销活动”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定,淘宝将新增《淘宝网营销工具“店铺红包”使用说明》。
此规范将于2016年8月23日正式生效。
主要新增如下:
1、新增店铺红包定义、适用范围、领取方式、红包设置等相关说明;
2、明确了店铺红包在退款方面的细则。[阅读原文]
新增《“淘宝汇吃”市场管理规范》公示通知
为维护“淘宝汇吃”市场正常运营秩序,保障 “淘宝汇吃”市场卖家的合法权益,根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定,淘宝将新增《“淘宝汇吃”市场管理规范》。
此规范将于2016年8月19日正式生效。
主要新增如下:
1、“淘宝汇吃”市场,旨在将淘宝食品的卖家和商品进行服务和品质的全面升级,集中更优质的资源促进商品品质好、服务能力强的卖家快速成长。提升卖家服务能力水平,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提升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
2、明确了“淘宝汇吃”市场卖家和商品入驻,经营及清退等的管理方法。[阅读原文]
规则新增:淘宝头条发布这些将被清退
为更好地维护淘宝头条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淘宝头条平台所有用户的合法权益,淘宝将新增《淘宝头条平台管理规范》。此次规则变更将于2016年8月16日正式生效。
主要新增如下:
明确淘宝头条平台内容创作者的行为规范、违规处理、清退等管理手段。[阅读原文]
新增《淘宝直播平台管理规范》公示通知
为更好地维护淘宝直播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淘宝直播平台所有用户的合法权益,淘宝将新增《淘宝直播平台管理规范》。
此次规则变更将于2016年8月16日正式生效。
主要新增如下:
明确淘宝直播平台主播及互动参与用户的行为规范、违规处理、清退等管理手段。[阅读原文]
卖家承诺赠品但赠品延迟发货,最高赔付30元
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是淘宝与卖家共同的目标。为提升消费者满意度,规范卖家发货行为,《淘宝规则》违背承诺(三)未按约定时间发货规则在2015年10月29日试行赔付底金调整规则,经过9个月的试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此次该规则将正式纳入《淘宝规则》。同时,在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实施细则中新增针对“卖家承诺赠品但赠品延迟发货”情形的处理。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6年8月16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点如下:
1、对于违反《淘宝规则》违背承诺(三)情形的卖家,其须向买家支付的违约金金额最低标准由最低不少于1元调整为最低不少于5元(特定类目不作调整)。
2、实施细则新增卖家承诺赠品但赠品延迟发货情形的处理。[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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