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主管协会建议网络支付日限额从五千提至1万
2016-03-29 14:34:45 1942浏览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结束了为期近一个月公开征求意见,那么,支付机构们最想对央妈说些啥?此前那些受到争议的内容还有转圜的余地吗?

引发激烈争论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8月30日已经结束了为期近一个月公开征求意见,那么,支付机构们最想对央妈说些啥?此前那些受到争议的内容还有转圜的余地吗?

据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在汇总了部分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意见后,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日前已经形成了一份针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反馈意见,递交给了监管层。

其中,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并引发热议的诸如支付限额过低、账户开立门槛提高等槽点,都出现这份修改意见中,但免费跨行转账估计是真的要终结了。其中,可能最后老百姓关注的日限额5000元,此次是建议提到到10000元。

建议一:第三方支付账户日限额从5000元提高至10000万元

被很多网友吐槽“不能愉快的买买买了”的网络支付限额管理,支付机构们自然有话要说。意见稿中的第二十八条规定,即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编注:也即我们目前常用的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交易,仅验证支付密码和短信验证码,如果通过银行账户支付不受此限制)。

反馈意见建议,可以将这一情景下的日累计交易额度由5000元调整至10000元。不仅是单日交易额,适当放宽消费类和综合类的年累计交易限额也在建议中,综合类和消费类账户余额付款交易金额分别从20万和10万,提高到40万和20万。

当然,建议能否被采纳,仍有待观察。

毕竟央妈此前已经表态说,网购限额五千仅针对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而且限额管理还是满足绝大部分客户付款需求的,因为在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时,80.12%的个人客户都不超过5000元,如果单纯是网购,92%的人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5000元。

建议二:证明“你是你”的验证方式从5个减到3个

开户门槛过高、需要用多种方式来证明“我是我”的这一槽点,也被写入了建议中。

一旦按照征求意见稿执行,用户以后注册一个支付账户难度相比现在,大得多:至少要准备3份以上资料证明“我是我”,才能开设消费类支付账户,而如果是开设带有理财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5份证明。

对于证明的种类,根据央行的解释,具体验证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及商业银行、征信机构等单位所运营的,能够有效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数据库或系统。

而反馈意见则提出,允许支付机将保单信息、证券公司数据库或系统也纳入验证渠道,同时,在通过交叉验证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真实意愿的前提下,适当减少外部验证渠道数量,将开立综合账户证明“你是你”的方式分别有5种和3种,开立消费支付账户减少到3种和2种。

当然,此处可探讨的是:

这种证明一般来说是第三方机构通过相关渠道去验证,不需要个人提供,就好比我们即便去银行开户,也就是拿个身份证就可以。

但是如果第三方支付不能便捷获取其他部门数据,需要个人提供,这样一来,第三方支付最大的优势便捷性下降,比银行还差,估计你也就不会想去开了。

想一想,如果开个支付账户,需要上传户口本、社保、文凭学历、纳税证明、护照、驾照等其他一系列证明,也是醉了……即便从5种减少到3种也是麻烦。

关于跨行转账免费未提修改意见

除了着两大建议,支付清算协会其他建议大多集中在反洗钱、以及银行和第三方支付验证关系方面。

此前广被吐槽的免费跨行转账终结的规定: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这一内容,并未出现在建议中。

建议仅针对因原账户销户、挂失等情况而出现资金无法原路退回的情况时,按照资金来源不同进行细化,如果资金来源于支付账户,可退回至同一机构经认证过的同名支付账户;如果资金来源于银行借记账户的,可以退回至同名支付账户,但需要在额度上有所限制;但如果钱是来自信用卡账户,那原则上就必须原路返回,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防范套现风险。

换句话说,你可能真的要和支付账户免费跨行转账的时代,说拜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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