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告亚马逊自营商品售假
2017-12-18 10:57:31 3594浏览
12月15日,在美国,销售山寨和侵权商品毫无疑问是非法的,但是迄今为止亚马逊都通过声称自己仅仅是销售产品的平台而不是实际卖家而逃脱责任。此前尽管许多当事人都试图驳斥亚马逊的这一立场,但都没有得到法庭的支持,现在这一状况可能将会改变。

12月15日,在美国,销售山寨和侵权商品毫无疑问是非法的,但是迄今为止亚马逊都通过声称自己仅仅是销售产品的平台而不是实际卖家而逃脱责任。此前尽管许多当事人都试图驳斥亚马逊的这一立场,但都没有得到法庭的支持,现在这一状况可能将会改变。

梅赛德斯奔驰的母公司戴姆勒发现了能证明亚马逊直接销售山寨商品的有力证据,并已经将其诉至法庭。相关裁决或将使杰夫·贝索斯(Jeff Bezos)和公司陷入漩涡的核心,同时树起一个新的法律先例。

无法撼动的历史

奔驰告亚马逊自营商品售假

无论媒体、市场研究公司甚至于亚马逊自己的法律诉讼团队都知道,美国当地的版权法及商标法在亚马逊平台上没有丝毫作用。该公司曾在2015年赢得了一场划时代的官司,使得自己与第三方商家通过平台进行的销售行为脱离干系。

当时的起诉方是美国西雅图当地的一家公司Milo&Gabby,其业务是制造各种动物形状的枕头,他们某天决定不再通过亚马逊出售他们的产品。然而之后有一天,该公司的创始人偶然间发现了亚马逊的一个广告不仅宣传他们的产品,而且还采用了自己女儿的照片。很明显,有人山寨了他们的产品并开始在亚马逊上销售,甚至还从该公司的官网上盗图进行宣传。

Milo&Gabby的创始人最初认为,对亚马逊的法律诉讼将必胜无疑:他们的商标被假冒产品盗用,并堂而皇之地在亚马逊平台销售,亚马逊从每一笔销售中抽取佣金,在自家仓库中存放假冒商品,并通过自家的系统分发出去。在美国,这种诉讼怎么可能会失败呢?

但是,他们错了。经过长达两年的法律争议后,一个由九名成员组成的陪审团决定全面支持亚马逊,裁定“该公司没有特意支持其网站上列出的假冒商品,并没有在技术上‘提供商品采购’“而恰恰是‘提供商品采购’的界定才能让亚马逊对假冒商品承担法律责任。

亚马逊有效利用了这一裁决——亚马逊网站上50%以上相关争议商品的法律责任被免除,也不用再承担数亿件商品销售的责任。这样以来,那些侵权的、危险的或其他非法商品可以任由亚马逊第三方商家在亚马逊上销售,亚马逊负责储存和运输,却完全不受任何惩罚。如果这些商品是跨国界出售的,这种保护机制甚至可以扩展到卖方。

然而,这里必须强调的是,Milo&Gabby的案子是在西雅图裁决的:也就是亚马逊的后院,当地人将这座城市称之为“Amageddon”,这个地方被《西雅图时报》称为“美国最大的公司城市”。亚马逊在西雅图有超过40栋建筑物,总面积达800万平方英尺(约合1115亩,超过该城市除亚马逊外40家最大公司面积的总和),并且仍在快速增长,预计到2022年亚马逊的地产将再增加400万英尺,届时将占全市办公用房供应总量的20%以上。所有这些建筑物中的人,是亚马逊直接雇用的4万名员工,以及数以万计与亚马逊业务密切相关的人。在这种社会经济背景下,陪审团的公正性令人生疑。

尽管Milo&Gabby一案为针对亚马逊平台第三方销售商品侵犯商标的许多其他诉讼提供了法律先例,但是,当点对点音乐和文件共享网站试图用和亚马逊相似的论点佐证自己的行为时,都被法庭推翻,其中一些创始人甚至被送进了监狱。与此同时,亚马逊的杰夫·贝佐斯(Jeff Bezos)却成为了地球上最富有的人之一。亚马逊直接从假冒产品中获利,但正是这些产品在摧毁成千上万小企业家的美国梦。

清算之日?

然而,当法律追赶上亚马逊前进的脚步时,清算的时候就会到来。诸如IBM,田纳西大学,Kickstarted孵化的手机充电器制造商Fuse Chicken,耳机生产商Wow Virtual Reality,甚至是上世纪90年代流行的说唱乐队Run-DMC都对亚马逊发起过商标和专利侵权诉讼。而贝索斯使用“亚马逊”这个名称本身也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因为它在1970年就被美国第一家女权书店——亚马逊书店合作社(Amazon Bookstore Cooperative)所使用。该书店于1999年起诉亚马逊网站,随后接受了亚马逊的和解协议。随着一波又一波的诉讼不断轰击着亚马逊的法律屏障,终于有一个击到了亚马逊的痛处:

奔驰告亚马逊自营商品售假

今年10月底,梅赛德斯奔驰的母公司戴姆勒向美国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称亚马逊违反了“兰哈姆法案”第32,34和35条,分销假冒的梅赛德斯奔驰汽车用品。与亚马逊过去所应对的法律诉讼不同的是,戴姆勒从一种商品上揪住了亚马逊的小辫:轮毂盖

是的,戴姆勒起诉亚马逊销售假冒的梅赛德斯奔驰品牌的轮毂盖,他们所发现的假冒商品在网站上被列为“由亚马逊网站销售和发货”。亚马逊网站上的商品描述界面显示,亚马逊实际上就是假冒产品的销售商和托运人,这可能彻底推翻Milo&Gabby一案的法律先例。

Milo&Gabby案给了亚马逊一道护身符,让其从销售假冒产品以及其他非法产品中获利,同时也限定了原告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成功起诉其侵权行为。从本质上说,亚马逊承担责任的关键在于其本身就是卖方,这意味着它会设定价格,控制库存,进行产品宣传,处理发货流程等。而这正是梅赛德斯奔驰以及亚马逊现在的处境。

梅赛德斯奔驰的诉讼内容如下

“尽管亚马逊因平台上的第三方卖家存在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而受到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但关于本案来说,假冒商品的销售方并不仅仅是亚马逊平台上的第三方卖家,所涉及的侵权商品正是“由亚马逊网站销售并发货”的。

戴姆勒在诉讼中称,他们从来没有“授权或同意亚马逊在汽车零件上使用梅赛德斯奔驰标志或任何易混淆的类似标志”,也没有“授权亚马逊复制、制造、进口、销售或分销任何带有梅赛德斯奔驰标志的汽车零件“。

然而,戴姆勒并不只是私下保留了关于假冒轮毂盖的相关证据。根据诉讼文件,他们提前警告亚马逊,明确指出了平台的侵权行为,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像其他许多商人一样,他们的产品也因为亚马逊平台的假冒商品受到了影响,但是公司的诉求并不足以让亚马逊下架相关侵权商品。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仿冒报告”(Counterfeit Report)负责人克雷格·克罗斯比(Craig Crosby)解释说:“作为一个直销商,现在亚马逊存在着不少问题。”据悉,这家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已经向亚马逊发送了32,000多件关于其网站上出售假冒商品的通知。“我曾经和几家和亚马逊有过诉讼的公司交流过,亚马逊总是用同样的方式来对待他们:‘告诉第三方卖家,我们买了东西,有人受伤了,房子烧毁了,你侵犯了我们的标志。’法院认为亚马逊只是一个平台。但是现在,亚马逊是直销商。“

根据诉讼,戴姆勒特别关注的事实是,许多消费者在亚马逊上看到的那些“由亚马逊销售和发货的商品”的商品标签为“防伪商品”,他们认为自己从亚马逊购买的商品都经过了亚马逊的审查及核实。“

这些新情况使得消费者在亚马逊网站购物时越发不安。正如《时尚法律博客》Julie Zerbo所指出的那样:

“从最近诉讼中对亚马逊提出的指控来看,亚马逊在监督平台假货方面的工作严重滞后,这意味着消费者不得不需要自行区分真品和侵权产品,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未免太过艰巨了。“

虽然目前尚不清楚对戴姆勒的法律支持会对亚马逊产生多大影响,但似乎可以为类似电子商务平台创造一个新的法律先例,让其为其平台上销售的商品承担责任。

“资本最大限度地让这些网站成为一个平台,做任何他们想要的东西,却没有任何责任。这一情况到此为止,“Craig Crosby总结道。

然而,业内人士担心,这起诉讼会悄悄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并在庭外达成和解协议——很多类似的诉讼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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