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岛电商交易总额将突破5000亿元
2016-01-07 09:56:27 1228浏览
为加快推进青岛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16年,青岛市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5000亿元

为加快推进青岛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16年,青岛市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5000亿元,2020年达到1万亿元,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超过12%,大企业、大集团和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100%,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提升到80%以上”的目标。实现电子商务引领传统贸易方式向现代贸易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环境不断改善。

扩大规模制定标准创建示范基地

《意见》提出,将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认定标准,分类创建3至4个要素集聚、政策创新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重点推进海尔崂山工业园转型发展“青岛电子商务信息港”。发挥崂山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的政策带动效应,鼓励本土重点企业集聚发展,培育电子商务发展生态圈。

与此同时,按照国际标准培育发展一批高效能电子商务龙头示范企业。积极培育和壮大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广阔市场前景的本地大型、特色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完善配套支持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境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区域总部、物流中心、运营结算中心落户青岛。

完善服务鼓励法人银行开展在线支付

在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方面,《意见》指出,要健全互联网支付服务体系。支持建立青岛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支付清算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支付体系,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格局。鼓励青岛市法人银行开展在线支付服务,面向全国拓展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业务,打造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安全易用的电子商务互联网支付平台。

加快建设电子商务社区自提网络,构建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中心城区直投到户的全城覆盖快递网络,解决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大物流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建立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物流园区、分拨中心、仓储中心以及航空、陆运集散中心和城市末端配送快递网点建设。培育和引进特色知名第四方物流企业落户青岛。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助力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建设电子商务“大数据”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企业在供应链管理、信息咨询、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交易争议处置等方面的措施办法和相关信息服务。

提升水平探索建设对外文化电商平台

按照《意见》,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领域,将打造3家以上运营良好的跨境网络零售交易平台,培育2个以上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示范区,探索建设对外文化贸易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商贸批发零售流通领域,将支持传统商贸零售企业利用第三方或建立网络购物平台,优化供应链管理,鼓励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快速消费品生产企业对接合作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创新拓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移动客户端等营销模式;在生产制造业和创意设计产业领域,将推广红领集团工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创新模式,发展3D工厂、订制工业,进一步扩大家电电子、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文化创意贸易、工业创意设计等现有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规模。

此外,大宗商品交易领域,将鼓励支持大宗商品交易机构拓展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深化应用,集聚优势资源,拓展服务范围,增强信息查询、物流服务、在线交易等服务功能,力争在1至2个交易品种上形成具有定价影响力的“青岛指数”。

优化环境公共场所无线宽带全覆盖

为促进青岛市电子商务发展,优化电子商务交易环境,《意见》中提出,将统筹加快网络建设,提升网络传输能力。扩大无线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实现大型商场、宾馆、重点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无线宽带全覆盖。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70%以上,移动上网用户普及率达到70%以上。

同时,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安全评估机制,保障电子商务各交易环节信息采集、传输、应用、支付等安全可控。完善电子认证体系,鼓励专业机构开展网上安全认证技术开发和应用,第三方专业机构为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消费者交易行为等信息安全提供可靠保障和技术支撑。

此外,将规范网络交易监管。加大网络市场侵权行为监管工作力度,建立青岛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和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及质量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在青岛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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