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划算最新规则
2016-01-14 14:47:00 4686浏览
淘宝聚划算活 动规则,是聚划算报名之前必须了解的内容,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对淘宝规则的不清晰不仅仅会阻碍淘宝聚划算报名的成功率,更是会造成日后参聚过程中出现 违规行为而被处罚。下面,依据2015淘宝聚划算最新的规则,对一些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帮助大家提高淘宝聚划算的报名通过率。

淘宝聚划算活 动规则,是聚划算报名之前必须了解的内容,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对淘宝规则的不清晰不仅仅会阻碍淘宝聚划算报名的成功率,更是会造成日后参聚过程中出现 违规行为而被处罚。下面,依据2015淘宝聚划算最新的规则,对一些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帮助大家提高淘宝聚划算的报名通过率。

第七条【一般违规行为】
(一)聚后再折

1、定义:聚后再折是指商家在参加聚划算活动期间和活动结束后30日内,商家店铺内的参聚商品的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其参加聚划算时的活动价格的行为。

2、行为处理:商家参聚活动的报名截止之日起算,前90日内有聚后再折行为的,将直接影响参聚报名准入,若有多次聚后再折行为的,将加大影响参聚报名准入的权重。

聚划算聚后再折

解读聚划算申诉:商家应自聚划算平台通知商家聚后再折行为之日起7日内发起申诉,如期间届满未申诉或虽已申诉但被判定申诉不成立的,执行聚后再折处罚。

(二)品控DSR处罚
1、定义:品控DSR处罚是指参团后成交笔数100笔及以上且有效评价占比大于50%的商家的“商品DSR指标均值”低于4.3分的行为。
2、行为处理:
(1)若商品DSR指标均值低于4.3分,将根据具体程度给出对应的聚划算扣分处罚。聚划算扣分不影响淘宝和天猫。
A、宝贝描述相符DSR不达标,单项聚划算扣分6分
B、服务态度,发货物流,发货速度三项DSR不达标,每项聚划算扣分2分
(2)聚划算将根据商家聚划算扣分总和给予不同时间段的中止合作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永久终止合作。
A、聚划算扣分达到12分,取消当次活动参与权,中止与违规商家一个月的合作;
B、聚划算扣分达到24分,取消当次活动参与权,中止与违规商家二个月的合作;
C、聚划算扣分达到36分,取消当次活动参与权,中止与违规商家三个月的合作;
D、聚划算扣分达到48分,取消当次活动参与权,中止与违规商家六个月的合作。
聚划算规则品控SDR处罚案例解读
举例:我的参团商品宝贝描述DSR:4.6分,发货速度DSR:4.1分,物流公司DSR:3.8分,服务态度:4.7分,成交了2000笔,有效评价数量有1500笔,我会收到品控DSR处罚吗?
答:a.您的成交笔数超过100笔,同时有效评分数量占比超过50%;
b.您的参团商品的四项平均值=(4.6+4.1+3.8+4.8)/4=4.3分;
c.根据以上两条,此商品会被品控DSR处罚进行监控,同时因发货速度和物流公司两项分值低于4.3分,则此商品将被聚划算扣分4分。
(三)延迟发货
1、定义:延迟发货是指参团商家未在规定的发货时间内完成发货。
2、行为处理:若商家未及时发货,将由淘宝和天猫执行对应的处罚。
(1)淘宝网店铺:除特殊情形外,延迟发货的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且金额最低不少于1元,最高不超过30元;买家发起投诉后卖家未在淘宝网人工介入且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支付该违约金的,除须赔偿违约金外,每次扣3分
(2)天猫店铺:除特殊情形外,延迟发货的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且金额最高不超过五百元,该违约金将以天猫积分形式支付
(四)排期违约
1、定义:排期违约是指商家获得聚划算排期后,在活动开始前临时退出活动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行为。2、行为处理:
(1)因商家自身原因而取消活动的,聚划算将给予排期违约处罚“中止与聚划算合作一个月”,但不影响此次处罚前已排期的商品活动参团,同时所涉及的参团排期技术服务费退回商家。
(2)所有商品一旦取消活动,将不可再恢复此活动。
(五)违背承诺
1、定义:违背承诺是指卖家未按照承诺向买家提供既定的服务,妨害买家服务满意权益的行为。
2、行为处理:取消当次商品的活动权,同时店铺扣六分,另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违规商家中止与聚划算合作1-3个月处理,情节严重的聚划算有权永久终止与其合作。
(六)描述不符
1、定义: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淘宝官方抽检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卖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2、行为处理:取消当次商品的活动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违规商家中止与聚划算合作1-3个月处理,情节严重的永久终止与其合作。
(七)虚假交易
1、定义:虚假交易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等不当利益,妨害买家权益行为。
2、行为处理:
(1)商家若存在虚假交易的行为,将根据《淘宝规则》和《天猫规则》中虚假交易的处罚规则,由淘宝和天猫执行对应的处罚。
(2)参团商家收到虚假交易处罚对于聚划算活动存在一定影响:若历年店铺虚假交易B类扣分达48分及以上(包含历年虚假交易扣分)的,自最后一次处罚 之日起永久不得参与聚划算活动;历年店铺虚假交易A类扣分48分及以上(包含历年虚假交易扣分)的,自最后一次处罚之日起90天内限制参与聚划算活动;历 年店铺虚假交易A类扣分12分及以上(不含0分)(包含历年虚假交易扣分)的,自最后一次处罚之日起30天内限制参与聚划算活动。
(八)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1、定义: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行为:
(1)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的;
(2)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
(3)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
2、行为处理:遵循《淘宝规则》、《天猫规则》中相应规则进行处罚,同时聚划算取消当次参团商品活动资格,且有权中止与违规商家的合作。
第八条【严重违规行为】
(一)资质作假
1、定义:资质作假是指会员在报名聚划算活动时所提供的资质材料,如质检报告、品牌授权书等存在作假的行为。
2、行为处理:中止与违规商家3-6个月的合作;情节严重的将永久终止与违规商家的合作。
(二)出售假冒商品
1、定义:出售假冒商品是指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2、行为处理:取消当次商品活动,并永久终止与违规商家的合作。
聚划算规则售假解读
“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是指哪些行为?举例说明。
1、虽经司法、行政机关认定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但尚不构成手段恶劣或数额巨大或造成严重后果或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判决等司法文书或工商、版权、专利、海关等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处罚等行政文书认定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但其手段、数额、后果均不构成严重的。
2、卖家所出售的商品经购买并由卖家自认或经鉴定为假冒、盗版商品。
如:卖家出售的商品被购买后,卖家通过旺旺聊天等方式自认为假冒、盗版商品或权利人出具鉴定报告,鉴定该商品为假冒、盗版商品。
四、“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是指哪些行为?举例说明。
1、通过信息层面判断卖家大量或全店出售假冒、盗版商品;
2、出售的假冒、盗版商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
如:某卖家销售假冒某品牌浴霸,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该浴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消费者受伤或烧毁浴室,但该情形不包括浴霸本身的价值损毁。
3、卖家所出售的商品依照《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则》规定,经品牌及版权抽检鉴定为假冒、盗版商品的;
4、卖家多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卖家在3天内出现的违反第三项通过信息层面判断的违规行为视为1次)若卖家同时存在本规则第一项所述情形的,则根据第一项规定处理。
(三)扰乱市场秩序
1、定义:扰乱市场秩序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淘宝规则,聚划算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的行为。
2、行为处理:取消当次商品活动,中止与违规商家1-3个月的合作,情节严重的将永久终止与违规商家合作
(四)不正当谋利
1、定义:不正当谋利是指会员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
(1)会员向淘宝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
(2)会员系淘宝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且该淘宝工作人员未依据《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规定进行如实申报;
(3)会员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2、行为处理:根据《淘宝规则》中不正当谋利规则给出对应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聚划算有权永久终止与违规商家的合作
第三章附则
第九条除《淘宝规则》已有规定的内容外,聚划算用户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十条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中尚无规定但《淘宝规则》或《天猫规则》中有规定的,遵循《淘宝规则》或《天猫规则》规定。
第十一条本规则中的“月”,以三十天计算,非自然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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