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卖家:
为了维护“淘宝ifashion”市场的经营秩序,保障“淘宝iFashion”市场卖家的合法权益,根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定,淘宝网将新增《“淘宝iFashion”市场管理规范》。
规范于2017年4月28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7年5月9日正式生效。
主要新增要点如下:
1、本规范适用于入驻“淘宝iFashion”市场的淘宝网卖家;
2、明确“淘宝iFashion”市场的卖家准入标准、清退标准及退出再入驻标准。
具体新增内容如下:
《“淘宝iFashion”市场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淘宝 iFashion”市场(域名为:)正常运营秩序,保障“淘宝 iFashion”卖家的合法权益,根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淘宝 iFashion”市场卖家。
第三条 本规范是《淘宝规则》的有效补充,本规范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未有规定的,依据《淘宝规则》执行。
第四条 “淘宝 iFashion”市场卖家须在日常经营中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提升自身品质和信誉,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体验,将“淘宝 iFashion”市场建设成为公正文明、秩序良好的特色品质市场。
第二章 入驻
第五条 淘宝网卖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驻“淘宝 iFashion”市场:
(一)符合《淘宝网营销活动规则》。
(二)店铺主营类目属于如下类目之一:“女装/女士精品”、“男装”、“女士内衣/男士内衣/家居服”、“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箱包皮具/热销女包/男包”、“流行男鞋”、“女鞋”。
(三)符合各类目任一优质卖家类型。
(四)近30天盗图被投诉成立次数小于2次。
(五)店铺和商品风格年轻时尚有调性,店铺80%以上的商品风格、图片拍摄风格保持统一,商品图片不得有明显拼接或牛皮癣。
(六)不属于分销店铺。
(七)不属于以参加聚划算、淘金币、天天特价等活动为常态营销方式的促销型店铺。
(八)店铺非主营中老年品类商品。
第三章 清退及再入驻
第六条 “淘宝 iFashion”市场的卖家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状态,选择退出“淘宝 iFashion”市场。
第七条 “淘宝 iFashion”市场的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淘宝 iFashion”市场清退:
(一)不再符合本规范第五条规定的卖家入驻条件。
(二)入驻时提供的资料、证明文件、资质文件等存在伪造、变造的情况。
(三)商品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造成集中投诉且影响恶劣的。
第八条 “淘宝 iFashion”市场卖家退出再入驻要求如下:
(一)因第六条主动退出或根据第七条第(一)项被清退的,卖家符合“iFashion”市场入驻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入驻。
(二)因第七条第(二)项或第(三)项被清退的,不允许再入驻。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规范于2017年5月9日首次生效。
第十条 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范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范。
“淘宝iFashion”市场管理规范实施细则